在最近经常有物流企业的老板我们聊天说:物流行业真的是越来越难干了,货是自己找的,车和司机都是自己联系的,把货送到地方、运费一分不少的结算给司机后,很多个人司机都开不出来相应的运费成本票!
只能跟网络货运平台合作,支付6.8%服务费开具9%运费成本票,可是最近两年网络货运平台被查了,牵连到自己物流公司,不仅开的9%运费成本票全都作进项转出,而且补税加上罚款一下子干出去小四百万!
实在是想不通,自己的运输任务是真实发生的,货也按时送到地方了,运费也都一分不少的付给司机了,只不过是个人司机提供不了运费成本票,找网络货运平台合作开个相应的9%运费成本票,还支付了6.8%的服务费,咋就成了虚开呢?

物流公司业务真实为什么会被认定为虚开?
1、运输任务是实实在在存在的:货物也都安全送到的目的地,有运输的货单、签收的回单、运输轨迹,这些相关凭证;
2、运费也都是一分不少的付给了司机:司机在把货安全的送到地方后,运费也都一分不少的付给了司机,没有拖欠,也没有虚报;
3、很多个人司机没有办理营业执照,没有税务登记,没有办法开具相应的运费成本票,我让他给我开票,他两手一摊“开不了”;
这个时候为了避免运费成本缺失,导致企业利润虚高,拿到相应的运费成本去进行税前抵扣,只能找网络货运平台合作了,他们有系统、能开票,我支付一点儿服务费,他给我开9%运费成本票,这不很合理嘛?
但现实却是,并不能只盯着"运输业务是不是真实发生的",而忽略了更关键的问题,开票的主体和实际的业务,是不是真的能够对接得上?

9%的运费成本票并不是谁都可以开的!
根据相关规定,网络货运平台只有作为“实际承运人”承担这全程运输责任的时候,才有资格开具9%的运费成本票;
也就是说网络货运平台想要开具9%的运费成本票,需要从这趟活儿的接单、派车、调度,都需要由网络货运平台来完成,而不是物流企业来完成!还需要承担货物运输途中的风险责任,出了事儿是需要找网络货运平台负责,这样的情况下,网络货运平台开具出来的9%的运费成本票才是合规的!
但现实情况却是刚好反过来的,不管是货物、司机车辆、调度,还是运输途中的责任都是物流企业自己承担的!整个的运输过程中网络货运平台根本没有参与,这个时候支付给网络货运平台6.8%的服务费、开9%运费成本票,凭什么全程都没有参与的局外人,用实际承运人的身份开运费成本票?这不是虚开是什么?
可能会有人想要抬杠了:“可是运输任务是真实的啊,货物送到地方了、运费也都付给司机了,司机开不了票,只能找网络货运平台合作了!”
虽然运输任务是真实的,货也都安全送到地方了,但是开票的主体并不真实啊,你让一个全程没有参与运输的网络货运平台,去开相应的运费成本票,这就是虚开的典型情形之一;

物流公司业务真实被认定虚开真实案例:
可能到这里还有很多朋友不相信找网络货运平台开9%运费成本票,网络货运平台爆雷后,受票方物流公司会被认定为虚开,那么我就用一个已经公开的案例来说服大家!
根据公开信息显示,陕西神木煤业公司,他们的业务都是真实发生的,主要是运送煤,相应的货单、回单都在,司机也都是他们自己找的,在运输业务真实这块儿,确实挑不出什么毛病;
但是问题就出在了,他们把已经完成的真实运输数据提供给网络货运平台,并且还额外支付了6.8%的服务费,让网络货运平台开具9%运费成本票!
结果就是被认定为虚开,不仅网络货运平台开具的71份9%运费专票全部被作进项转出,而且补税加上罚款一共四百多万!花了6.8%服务费换来400万罚款!
主要是因为网络货运平台他根本就没有参与整个运输过程,没有承担承运人的责任,也就更没有资格给开9%运费票!

网络货运平台用不了,物流企业的新出路在哪里?
面对着最近网络货运平台的频频爆雷,众多下游受票方物流企业受到牵连,发票全都被作进项转出,补税加上罚款,甚至还会面临承担刑事责任!
这个时候,物流企业可以通过入驻到试点平台,依托着405号文的代开政策,数据直连电子税务局进行审核,合规开具相应的1%司机运费成本票!
405号文代开政策试点平台,简单理解就是,针对合规条件的个人司机,可以通过入驻试点平台,办理临时税务登记,合规代开运费成本票;

物流企业入驻试点平台合规开具1%司机运费成本票流程:
1、物流企业需要自己先入驻到试点平台,需要提交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信息、企业对公账户信息,完成基本信息审核之后,入驻到试点平台;
2、然后辅助合作的个人司机完成实名认证,试点平台为这些合作的个人司机办理长期有效的临时税务登记,让之前没有开票资格的个人司机,有了合规开具运费成本票的资格;
3、把试点平台系统当成物流企业自己的管理系统,发布运单任务,派单给合作的个人司机,在运输中货运司机只需要在起点和终点打个卡可以了,不需要额外的操作,对于司机来说和正常跑车没有太大的差别;
4、试点平台系统通过授权之后会自动获取相应的运单信息、运输轨迹、司机信息、运费支付记录等相关的业务真实性凭证,直连电子税务局,经过审核通过之后,就可以合规开具1%的司机运费成本票!

这套流程走下来,不仅真实运单信息、司机信息、运输轨迹、相关回单,四样东西全对得上,业务流、资金流、发票流、信息流,做到四流合一!
后续还会统一为个人司机申报个税、完成汇算清缴,避免出现税务风险,而且个人司机完成税务登记之后,还可以合规享受单人单月10万一年的运费免征个人经营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网络货运平台和试点平台的区别:
网络货运平台:主要是扮演者“承运人”的身份,它要是想合规开具9%的运费成本票,就需要自己是实际承运人,参与运输、承担运输责任风险,但现实却是大部分情况下他们根本就没有产于运输、更不会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样一来他们为了收取服务费,选择给物流企业开9%运费成本票,这就涉嫌虚开了!
试点平台:扮演的是“工具”的角色,试点平台不是实际承运,只是给没有开票资格的个人司机,提供一个合规开票的资格,让个人司机在收到运费之后,可以合规开具相应的运费成本票给物流企业,物流企业入驻到试点平台,实际的承运人还是物流企业!
这个时候物流企业自己的货,自己找的车、自己调度、负责运输责任的,运输完成后通过试点平台代开1%运费成本票,流程合规,真实运单信息、司机信息、运输轨迹、相关回单,实现四流一致,即使被税务核查,也能提供出相关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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