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搞回收、做二手旧货生意的老板们,在日常经营中是不是会出现在回收、进货的时候对方一般都是个人,所以很难、或者根本就拿不到相应的进项发票,在销售的时候却需要全额按照13%的税率去缴纳增值税,就会导致税负压力大、利润所剩无几!
遇到这种情况也不用太过担心,这个时候可以选择申请简易征收,在销售二手旧货时,享受3%征收率减按2%征收的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政策,可以合规解决企业在销售二手旧货时,缺少进项发票导致企业税负压力大的难题!下面我们跟智小账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销售旧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

销售旧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
相信很多销售旧货的老板都是从个人那里回收来的商品,都是给人家转账,别说是问人家要发票了,甚至连张收据都很难要到,可以在销售的时候,不管是卖给个人还是企业客户,对方要发票,在申报纳税的时候一算账:进项为零,税负按照全额缴纳,完税后利润几乎就所剩无几了!
针对这种情况,推出了简易征收,在销售旧货的时候,可以按照简易计税的方法,采用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申请享受简易征收后,合规解决销售旧货时没有进项税进行抵扣,导致企业增值税税负压力大的难题;
销售旧货申请简易征收前后增值税对比:
1、例如做二手办公设备回收销售的王总,回收了20台旧电脑,一共花了2万,回来之后修理清洗了一下之后买了3万,实际上只赚了1万块钱的利润;
2、如果普通商贸企业的一般计税方式:销项税额 = 30000 ÷ (1+13%) × 13% ≈ 3451.33元;但是回收的时候是从个人手里收购的没有进项票,进项税额 ≈ 0,实际就需要缴纳3451.33元的增值税;在利润只有1万的情况下,就光是增值税就需要缴纳三分之一,再加上附加税和企业所得税,真正到手就所剩无几了;
3、通过申请享受简易征收,按照简易计税的征收方式,销售额 = 30000 ÷ (1+3%) ≈ 29126.21元,其中应纳税额 = 29126.21 × 2% ≈ 582.52元,相比较一般计税方式的3451元,前后相差了近3000块,对于销售旧货的企业来说减轻了大部分的税负压力,到手的利润也提高了不少;

简易征收增值税政策主要内容:
1、根据相关规模,在销售旧货的时候,可以限制按照简易征收办法,享受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的简易计税方式;
2、在销售旧货的时候,并且不是必须按照简易计税方式去征收的,是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式,也可以继续采用一般计税方式,主要是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做出决定的;
3、其中销售“旧货”并不等于“自己用过的物品”,旧货主要是指二次流通的商品,而不是自己使用过的商品,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的,所以也就不需要享受简易征收;
4、主要适用于一些日常经营规模比较大的一般纳税人销售旧货申请简易征收,享受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是1%,所以一般也不用申请简易征收增值税政策;
5、需要注意的是,企业一但申请选择了简易征收的简易计税方式,那么对应业务的进项就不能再抵扣,所以需要提前单独核算旧货业务和其他业务,综合对比一下;
销售旧货申请简易征收增值税的适用情况:
1、日常经营中主要是销售二手家电的企业,例如二手的:空调、冰箱、洗衣机、电视、热水器等家电;
2、销售二手的数码产品和办公室设备如一些:电脑、笔记本、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也可以合规申请享受;
3、对于一些二手的家具,如一些办公桌椅、文件柜、沙发茶几等,也是在适用的范围之内;
4、如果企业销售的旧货,大部分是从个人手里回收来的,几乎没有合规的进项去进行抵扣,就可以选择申请简易征收增值税政策;
5、如果企业日常经营销售的旧货是从企业供应商手里收购的,能够拿到正规的进项票,综合下来按照一般计税会更划算一些的是,可以选择正常抵扣;

销售旧货不适用申请简易征收增值税的情况:
1、对于自己公司使用过的电脑再卖掉,这是自己使用过的资产,并不算是销售二手旧货;
2、废品站内回收的已经报废的废品,是不能算是“旧货”,而是算废旧物资;
3、对于二手车、旧摩托等一些商品,虽然也是属于旧货的范围之内,但是在实际中并不能适用简易征收
申请简易征收增值税政策的注意事项:
1、企业一旦选择简易征收,那么按照规定,36个月内不可以进行变更,所以在申请之前需要提前规划好;
2、日常经营中如果把销售旧货、和新品放在一起销售、记账,会被认定为“核算不清”,取消优惠资格;
3、对于一些废金属、废纸板等一些回收的废品,不能够申请享受,不然可能会面临着补税甚至需要缴纳一定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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