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8月17日,国家税务总局天津滨海高新区税务局,一次性对111名网络带货从业者批量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主要事由基本都是: 关于您在网络平台取得带货佣金收入应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同一天、同一事由、同一批人,都是在互联网平台靠着带货赚取佣金的主播,提醒"不如实申报或拒不缴纳税款的,可能面临移交稽查、公开曝光等后果"!
今天我们就来聊聊天津111名带货主播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责令限期自查、面临补税!

天津111名带货主播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
根据官方通知公告的《税务事项通知书》信息显示:发给111名网络主播,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上述《税务事项通知书》即视为送达;
主要内容都是:关于您在网络平台取得带货佣金收入应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这天津111名带货主播,存在应申报未申报、应申报少申报网络平台带货佣金收入的情况,需要自查各网络平台自账号注册以来的带货佣金收入申报情况!
要求从公告送达之日开始算起,在3日内办理纳税申报或如实更正已申报数据并缴纳税款,以免影响您的个人权益和纳税信用,不如实申报或拒不缴纳税款的,可能面临移交稽查、公开曝光等后果!

这次主要采用的是“公告送达”,并不是挨个的寄纸质文件,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规定:同一送达事项的受送达人众多、或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税务机关可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就视为送达,文书自动产生完整法律效力。"没看到""没签收",都不是免责理由;
这3日的自查时间,就是给主动改错的机会,在正式处理之前,把自己的账目整理清楚,把改补的税都补上,一般是可以避免被移送到稽查、公开曝光的,并且产生的滞纳金和罚款也会相对较低;
并且在通知公告发布之前,就处理了三个真实案例,在今年6~7月的时候,主播付某补申报劳务报酬、补缴个税及滞纳金16.19万元、主播董某补缴27.52万元、主播杨某补缴41.39万元!这些都是收到税务预警短信、电话提醒之后主动补缴的!

为什么都是“带货佣金收入应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很多带货主播会抱有侥幸心理,会觉得平台把钱打到个人账户,没有开票,就不用交税,其实这个想法是完全不对的!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取得的九类所得都在应税范围里。带货佣金该归哪一类,要看你的操作主体和交易结构:如果是个人身份接单的、没有经营主体,带货佣金就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并入年度综合所得,按年汇算清缴;如果是有个体户、公司,带货佣金就是按"经营所得"计税,先预缴再汇算!
不管是哪种主体类型,只要是产生了收入,就有着申报纳税的义务,不管收入是进了私人账户,还是对公账户,都不影响这笔收入需要申报纳税!

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后,主动补缴和拖到被查的不同影响:
以年带货佣金100万为例,先不考虑专项扣除等问题:
1、个人主体,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如实申报,减除基本费用6万元,应纳税所得额约94万元,适用45%档,速算扣除数181,920元,应缴个税 ≈ 94万 × 45% − 18.192万 ≈ 24.1万元;
2、个体户、公司主体,按照"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 = 100万 × 20% = 20万元,适用20%档,速算扣除数10,500元,应缴个税 ≈ 20万 × 20% − 1.05万 ≈ 2.95万元;
3、如果拖着被查,先不说需要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补税,还需要按日加收滞纳税款的万分之五,也就是100万的税款如果拖一年,光是滞纳金就在≈18.25万元!
以杭州主播许x婉为例,通过隐匿收入、转换收入性质,少缴313.45万元,最终追缴税费+滞纳金+罚款合计631.96万元,差不多是少缴额的2倍,所以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之后一定要主动补缴,只需要按实际情况补缴和加收少量的滞纳金,但如果拖到被查,不仅需要补缴,产生的滞纳金都不是一个小数目,更不要说还会产生0.5~5倍罚款!

其他地区主播被查案例:
期间 | 手段 | 少缴税费 | 处理处罚总额 | 时间 | |
杭州·许某婉 | 2021—2023 | 私户隐匿+转换收入性质 | 313.45万 | 631.96万 | 2025.12 |
沈阳·陈某 | 2022—2024 | 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 | 167.46万 | 308.69万 | 2025.04 |
兰州·郭某峰 | 2021—2024 | 隐匿收入+虚假申报 | 97.74万 | 210.90万 | 2025.11 |
宁波·汪某芳 | 2020—2023 | 私户隐匿+虚假申报 | 108.55万 | 185.37万 | 2026.03 |
东北·秦某纪 | 2022—2024 | 网店+粉丝群隐匿个人账户 | 62.96万 | 107.20万 | 2025.03 |
安顺·陈某云 | 2020—2024 | 不申报+线下交易+亲属账户分流 | 56.12万 | 117.78万 | 2025.11 |
贵州·宗某 | 2025.7起 | 个体户未申报+成本混同 | 补12.36万 | 已补缴 | 2026.08 |
贵州·陈某 | 2023起 | 工作室核算不规范 | 补24万 | 已补缴 | 2026.08 |
天津·付/董/杨某 | 2026.6—7 | 未如实申报劳务报酬 | 16.19/27.52/41.39万 | 已补缴 | 2026.07 |

从上面这些案例能够明显的看出来,"隐匿收入""私户收款""转换收入性质",补罚倍数越高,如果是在风险提醒阶段主动补缴的,一般都是只额外产生了少量的滞纳金!
之所以近两年来有这么多案例,主要是因为《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的实施,要求各个互联网平台主动报送在平台上经营的商家的身份信息和收入信息,实现税务透明化,在新规下如果出现申报收入和平台实际收入不一致的情况,相关部门通过比对平台报送收入和申报收入,很容易就能够发现!

近期天津这111名带货主播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就是一个预警信号,之后针对电商、带货行业的税务监管也会越来越严格,之后经营一定要做到财税合规!
面对出现的支付难获得相应的成本凭证,导致利润虚高、税负压力大,可以通过入驻到税收园区内,申请核定征收,享受直接核定税率,不再严格按照成本凭证进行抵扣,合规解决日常经营中出现的支出难获得成本票的问题,而且还可以享受到一定的税收优惠扶持:企业所得税核定低至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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