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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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广东东莞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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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广东东莞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

2024广东东莞土地增值税是相对于房地产企业而言是一个较大的税种,因为土地增值税核算和缴纳的周期长、计算复杂、税负高等情况,有些企业一直不愿正常清算,很多企业不想这么复杂,想核定征收。根据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土地增值税符合核定征收条件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发出核定征收的税务事项告知书后,税务人员对房地产项目开展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核查,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合议,通知纳税人申报缴纳应补缴税款或办理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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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广东东莞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计税依据

2024广东东莞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是指由于纳税人存在的种种原因,无法进行土地增值税查账清算而采取的一种征收方式。税务机关在检查时会对正常的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的检查。对于根据政策规定被确定为核定征收的项目,在检查中,确定商品房的类别,对照适用的核定征收率是否正确,确定收入的范围是否完整。还会对非正常的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的检查。如果税务机关在检查中发现纳税人为达到少缴税的目的,采取故意隐瞒手段而达到选择核定征收方式的,应取消核定征收方式,采取查账清算方式。对于根据征管法规定涉嫌偷逃税的,还要按照征管法的规定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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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房地产企业在开发房地产项目时,出现账簿混乱、凭证残缺不全等原因,将会被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但是,单纯转让土地、转让旧房等行为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的,大部分情况不得核定征收。因此,可以看出来,该税务局按第三条:“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确定转让收入或扣除项目金额的”规定强制让企业土地增值税按核定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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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司某项目于20x8年7月竣工并交付,取得销售收入(不含税)15 000万元,其中商业类商品房销售收入(不含税)4000万元,预缴土地增值税160万元(假定当地该类型房地产预征率4%);普通住宅类商品房销售收入(不含税)11 000万元,预缴土地增值税220万元(假定当地该类型房地产预征率2%)。假定当地商业类房地产核定征收率为6%,普通住宅类房地产核定征收率为5%,则核定征收审核计算如下:通过销售窗口表、明细账确定商业类商品房销售收入(不含税)4000万元、普通住宅类商品房销售收入(不含税)11000万元是否正确。商业类商品房核定征收税款:4000x6%-160=80(万元);普通住宅类商品核定征收税款:11000x5%-220-330(万元)。对土增清算,向各位财总做过一期调查,有数千位表达了自己在清算中面临的困惑以及想要解决的问题。广东东莞在房地产项目开发过程中,如果企业没有对项目的土地增值税税负有一个清晰的了解,一定会给项目后期的土增清算带来麻烦,甚至引起税务稽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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